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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男孩被指性侵8岁女童,“依法不予立案”已回校上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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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传出一名8岁女童被13岁男孩性侵,民警通知受害人家属,由于对方未满14周岁,无法追究其刑责,决定不予立案。 记者跟进发现男孩事发后一度被停课,但现在已回校上课。 家属不满事件不了了之,遂向传媒求助。

女童的姑姑陈女士来自广东清远市阳山县。 她表示,2月26日下午(Afternoon),其8岁的侄女陈果(化名)在公园附近一处房子,被一名13岁男孩陈某某性侵。 女童父母当天报警指控男孩强奸,但3月18日,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对方不满14周岁,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,决定不予立案。

据陈女士说,陈果8岁多,读小学(Primary School)二年级,其父母在镇上做小生意。 事发当天下午(Afternoon)5、6时左右,陈果和读五年级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,期间姐妹俩吵架,姐姐先回家了,陈果随后遭到侵犯。

女童与该男孩并不认识。 事发后,陈果见下体有血迹被吓到了,哭着回家告诉父母。 父母随即报警,并带陈果到医院检查,诊断显示她处女膜破裂,“见少量血迹,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”。

陈女士称,男孩犯案后没有回家,跑到了5、6公里外的同学家,当晚被警方找到,但很快就被放了出来。

老师(Teacher):问题学生(Students)拿他没办法

陈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,男孩一位任课老师(Teacher)说他是“问题学生(Students)”,有喝酒、抽烟、旷课、欺凌等行为,“七年级的时候就全校有名了”,平时班上有同学投诉他,老师(Teacher)也拿他没办法。 上个学期老师(Teacher)曾劝家长带他到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。 事发后,老师(Teacher)让陈某某回家,但据悉目前(Currently)已恢复上学。

事发后,双方家长在派出所见过一次,当时对方称家里困难,没钱赔偿,提出给予2万元和解,并要求出具谅解书。 陈果的父母气愤拒绝。

陈女士还指控民警不给予报警回执,3月18日给予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,要求他们(They)将签字时间写成“3月1日”。 事后家属觉得不妥,提出反对,遂重新签了一次,时间写为3月18日。 家属已经向多部门投诉反映,内地澎湃新闻(News)联系当地派出所,未获回复。

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,依法不予立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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